妇幼保健院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妇幼卫生方针为全区范围内实施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提供技术服务、监督与指导。门头沟区妇幼保健院始终以鲜明的保健特色服务于社会1994—1997年间先后指导全区4所产科医院创建了爱婴医院,保证院内的母乳喂养率达到100%,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全区的产科医院开展了出生缺陷监测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对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发现的疾病患儿,妇幼保健院全部给予了追踪管理治疗有效地提高了门头沟区的出生人口质量。
1997 年以来妇幼保健院对全区4所产科医院,进行了助产技术的管理与业务培训,指导他们业务通过了北京市卫生局助产单位评估验收进一步规范了全区的产科工作,保障了母婴的生命安全。1999年制定了门头沟区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办法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办法,通过在全区26家医疗机构的实施,大大提高了门头沟区的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率,有效地降低了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
门头沟区妇幼保健院,建筑面积2513平方米全院设置床位30张。设有行政科室、保健部护理部、医务科、门诊部信息科、总务科器械科、病案室、图书室共13个职能科室设有临床一级科室4个即:妇科、产科、儿科预防保健科。设有保健一级科室5个即: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保健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设有医技科室6个即: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功能检查科、营养科、消毒供应科拥有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多功能麻醉机、美国GEB超机血细胞分析仪、尿分析仪、输液泵等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22台。
全院现有职工71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5名,群体保健人员12名,卫生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9名中级职称12名。承担全区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生殖保健、计划生育手术质量的管理与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目前妇幼保健院开展了44个项目的保健医疗服务工作,1999年在妇保门诊中查出了3例癌症患者,2000年查出了1例乳腺癌患者2002年查出了1例乳腺癌患者,B超室在每年6000余人次的服务对象中筛出胎儿畸形10余例,对致死性胎儿畸形的孕妇及时给予治疗性引产减少了家庭与社会的负担,保证了门头沟区的出生人员素质,妇产科成功开展了4KG子宫肌瘤切除术9KG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内膜癌子宫附件切除及盆腔淋巴结清扫术。
妇幼保健院1997年1998年、1999年获门头沟区精神文明单位,1999年被评为市级“社会用字规范化单位”获门头沟区2000-2001年度两个文明建设百颗星先进集体称号,门头沟区的各项妇幼保健工作受到了市区领导及百姓的好评。
地址:新桥南大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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