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中心医院(原包头市第二医院)始建于1942年,于1998年9月1日更名为包头市中心医院。医院占地面积72650平方米,建筑面积117483平方米,固定资产4.16亿多元,开放床位1500张,门诊量30万多人次,住院2万多人次。内设41个临床科室,18个医技科室。素以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而著称。全院职工1055人,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突出贡献专家1人,321人才工程人选3人,教授2人,专业技术人员909人,其中正高专技人员46名、副高专技人员197名、硕士生导师39名、博士2名、硕士研究生46名、在读博士1名、国外进修学习专家3名。拥有核磁共振、螺旋CT、DR、数字减影血管机、数字化X光胃肠机、ECT、电子支气管镜、直线加速器、超声胃镜、彩超等大型先进诊疗设备564台件。网络建设走到自治区前列。
医院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坚持人才强院、科技兴院的战略,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技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医院积极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与北大医院、天坛医院、阜外医院等国内知名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带动了医疗整体水平的提高,为广大患者就地请国内知名专家就医搭建了桥梁。医院有7个领先学科:神经内科是内蒙古自治区领先学科,心脏外科、心脏内科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学科,心脏内科、心脏外科、普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妇科是包头市领先学科。
2001年以来,医院受到各级政府奖励及荣誉150项,完成科研成果115项,获科技进步奖51项,其中:内蒙古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内蒙古科技进步三等奖9项,内蒙古医药科技进步三等奖7项,包头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6项,内蒙古“厂协科技奖”1项,全区推广项目25项,卫生部“十年百项计划”成果推广项目1项,开展新业务561项,发表省级以上杂志论文1472篇,在省级以上及国际学术交流论文587篇。
1995年在自治区盟市级医院中首家被评为国家三级甲等医院。1998年荣获全国百佳医院。2000年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2004年荣获全国首批百姓放心示范医院。2005年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军区命名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标兵,2005年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学临床试验机构认定为临床药学试验基地。2006年被包头市委、市政府评为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先进集体,2006年被市卫生局评为责任目标实绩考核突出单位。2007年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科技厅批准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脑血管病研究所,包头医学院批准成立了包头医学院肿瘤防治研究所,2007年被包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评为法人信用等级A级单位,2007年被自治区药监局评为药品监测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被包头市卫生局评为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农村牧区先进单位,2007年被包头市卫生局评为卫生科教工作先进单位。
2007年医院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了质的飞跃,业务收入突破2.5亿元,医院管理、医疗质量、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设备、住院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医院文化建设更加繁荣。
2008年,院领导关注民生,启动了“百万五五O”惠民扶贫医疗服务工程,即:投入100万元,为农村牧区患者来医院治疗的肺癌、食道癌患者补贴医疗费用5000元,为胃癌、直肠癌患者补贴医疗费2000元,为心脏搭桥术患者补贴医疗费用10000元。
院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医疗质量,医学安全防范,不断完善服务流程,改变服务模式,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跃,为包头市人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为包头市医疗卫生事业再创佳绩。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
在地图上打开乘车路线:4路、5路、10路、34路、38路等公交车到包头市中心医院下车即可
电话:0472-6955333(咨询),0472-695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