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是潍坊市唯一一所三级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是市卫生计生委直属的国有公立医疗机构,集精神、心理疾病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是全市精神、心理疾病防治业务技术指导中心,担负着全市及周边地区精神、心理疾病的防治工作。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成立于1966年,至今已有40多年的建院历史。1992年4月由“昌潍地区昌乐精神病防治院”更名为“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 1994年11月经潍坊市编委批准加挂“潍坊市第三人民医院”牌子。2006年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了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2011年成为潍坊医学院教学实践基地。2013年7月经潍坊市编委批准加挂“潍坊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牌子。2014年10月经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为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拓宽服务范围,方便市区及周边地区患者就诊,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于2004年在潍坊市区设立分院,成立了“潍坊市安康心理卫生研究所”和“潍坊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家轮流坐诊。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开放床位470张,设有5个精神科、2个临床心理科、1个老年精神科、1个康复科等11个临床科室。其中,精神科是山东省医学重点学科,精神卫生专业是山东省医药卫生公共卫生领域重点学科,临床心理科是潍坊市医学重点学科。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现有职工319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1人,副高以上职称23人,中级职称107人,“潍坊名医”6人,“潍坊名护”2人,潍坊医学院硕士生导师4人,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人,5名同志担任省级医学会副主任委员。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拥有诊疗精神、心理疾病最先进的专科设备,引进了美国产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眼动跟踪诊断仪、脑功能生物反馈诊断治疗仪、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仪、法国产A620失眠诊断系统等先进的精神科医疗设备,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供了保障。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大力实施人才兴院、科技兴院战略,近三年来,中心科研立项20项,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9项、三等奖1项。中心承担着潍坊医学院精神卫生专业研究生带教和临床及应用心理学专业本科生授课任务。中心参与制定了卫生部组织的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诊断国家标准和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国家标准。中心积极开展国内外医院合作与交流活动,不断汲取先进医疗技术,先后与北京回龙观医院、北大六院、南京脑科医院等国内知名医院建立技术协作关系,定期邀请专家来中心教学查房。2014年 8月,中心与南伦敦及莫兹利英国国民保健制度基金会(简称莫兹利)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加强沟通交流,落实重点领域的合作,开发精神疾病研究预防和治疗联合中心,促进心理健康。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推进阳光收费工程和控费“三双行动”,落实“五免五减”等惠民医疗措施,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高效、价廉的精神科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将治疗为主、预防为辅的服务模式调整为预防为主、防治并重,健全了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精神卫生服务网络,较好地满足了城乡居民不同层次的精神卫生需求。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葛茂宏同志先后参加了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率全国政协代表来潍举行的卫生改革座谈会、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座谈会”及卫生部高强部长来潍主持召开的全国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并作典型发言。2008年4月,葛茂宏主任参加了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深化医改工作座谈会,并在会上作典型发言。2010年、2011年,卫生部尹力副部长先后2次来潍组织召开医改工作调研座谈会,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探索精神卫生服务新模式得到了尹力副部长的充分肯定,并将潍坊的经验做法作为典型在全国推广。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以及全体精神卫生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在全市铺开,“潍坊市精神疾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创建扎实有效,全市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潍坊市精神卫生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历经四十多个春秋,经过几代人辛勤耕耘,中心先后荣获“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精神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卫生应急与疾病控制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医德医风示范医院”等荣誉称号,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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