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研究课题】
喜大普奔!3月1日起,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
这部新法明确了家暴的范围,而且新法让受害人在面对家暴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另外,反家暴法对于同居也一样适用。
目前在我国,24.7%的家庭存在家暴,近90%的家暴受害者为妇女,但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报警。

许多受害者怀着“忍忍就过去了”或“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纵容暴力的发生;而一些居委会、警察、民政部门面对受害者的求救时,也表现出淡漠,不愿去干预。
对于那种长期遭受家暴却不离婚的人,你怎么看?不妨来做个投票表个态。
如果你对这个话题还有什么想表达的,欢迎在评论中说一说。